陳大志在工作中受傷,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后獲得了工傷賠償。他既參加了工傷保險,又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認為對已賠付的醫療費不再承擔責任,但法院認為保險公司仍應按約向被保險人進行理賠。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意外險與工傷險賠償是否可兼得 意外險和工傷保險能同時賠付嗎 工傷和意外險可以同時享受嗎 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賠償可以兼得 為你推薦 工傷險與意外險可否兼得,意外傷害險能夠替代工傷保險嗎 一、工傷險與意外險可否兼得工傷險與意外險可以兼得。既參加了工傷保險,又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獲得社保部門的工傷保險賠償后,保險公司認為對社保部門已賠付的醫療費不再承擔賠償責任。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體現在其具有的給付性上,工傷保險費用與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并不沖突,保險公司仍應按約向被保險人進行理賠。二、意外傷害險能夠替代工傷保險嗎意外傷害險不能替代工傷保險。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作用雖然相似,但意外傷害險并不能代替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它以贏利為目的,由商業保險公司管理。而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有強制性。《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但我國的法律、法規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各地區相關部門要在國家的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但兩者不能相互替代。還有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三、意外險包括什么范圍意外險的范圍包括:1.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2.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3.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金。 吳莉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2-12 意外險和工傷保險能同時賠付嗎 一、意外險和工傷保險能同時賠付嗎1、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是可以同時報銷的。兩者并不沖突,只要參保人員符合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的理賠條件,二者就可以同時報銷。但若是被保險人并沒有達到意外險的理賠條件的話,那是無法通過意外險獲得賠償的。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了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或者傷殘了,可以一邊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來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賠償;同時一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得意外險的賠償。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二、工傷保險理賠流程怎么走1、事故傷害經當地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以及經當地勞動能力委員會出具的鑒定結論;2、持工傷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工傷保險申請人的申請;4、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向工傷保險申請人發放工傷保險賠償金。 肖紅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7-25 意外險與工傷險賠償是否可兼得 勞動者購買了意外保險的,工傷保險賠償和意外險賠償是可以同時主張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意外險可以代替工傷保險嗎?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不排斥用人單位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而是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各地區相關部門要在國家的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但兩者不能相互替代。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企業只加入了意外傷害險,就要自行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