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3年以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您好!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詐騙5千元以下,依照法律法院會怎么樣判刑? 詐騙5千元以下,依照法律法院會怎么樣判刑? 詐騙5千元以下,依照法律法院會怎么樣判刑? 詐騙5千元以下,依照法律法院會怎么樣判刑? 為你推薦 詐騙5千元以下,依照法律法院會應該怎么樣判刑? 你好,法定刑3年以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您好!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吳春柳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3-08-15 詐騙1500元怎么判刑 詐騙1500元沒有達到各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數額,所以不構成犯罪不能判刑。但是詐騙是違法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的話,對此行為由公安機關進行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行為人會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下,還可以進行一定的罰款。【法律分析】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要構成詐騙罪對詐騙的金額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詐騙金額要達到三至五千元才構成詐騙罪的“數額較大”標準。除此之外還要滿足四個要件,分別是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首先是客觀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比如說有些違法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就不屬于詐騙罪。其次是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來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然后是犯罪的主觀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也就是說只要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并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就能構成犯罪。最后是主觀要件,對于詐騙罪的犯罪分子主觀意識必須是故意,否則不構成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王明磊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1-10-13 詐騙五千元以上要判什么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一)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覃永雄律師 執業29年 資質認證 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