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1、在我國最新制定的 勞動合同法 中加大了對無故 拖欠工資 行為的懲罰力度,原來增加支付的標準是25%現在提高到了50%至100%??梢妵覍趧诱咭环降睦娴谋Wo。不單單是這樣,在最新的《勞動合同法》中還對勞動者追討 工資 開辟了“綠色通道”。其中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發放工資或者沒有按照 勞動合同 內的金額發放工資,那么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但是這個支付令只在用人單位沒有表示異議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異議或者說否認等,那么我們就按照法律途徑進行勞動仲裁的流程。 2、最后我們需要明確的是無論出現什么情況,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利直接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公司及時支付自己應有的報酬。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權,或者是向當地有關勞動部門舉報申請仲裁等?,F在我國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十分規范和一定優勢的。所以勞動者不要以為自己就是弱勢的一方,用人方和勞動者是平等且互相選擇的,不存在等級的高低貴賤之分。維護自我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勞動法對慢性疾病職工的保護 勞動法對慢性疾病職工的保護 勞動法對慢性疾病職工的保護 勞動法對慢性疾病職工的保護 為你推薦 勞動法對慢性病的規定 1、是職業病不能解聘,不是慢性病不能解聘。2、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以下簡稱《醫療期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第4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1條關于醫療期計算問題第2款規定,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第2條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第1款規定,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ㄈ绨┌Y、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另外,根據《勞動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職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夺t療期規定》第2條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規定。根據《醫療期規定》第5條規定,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而言:1、病假工資。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2、疾病救濟費?!夺t療期規定》第5條對病假工資與疾病救濟金的規定為并列方式,但《勞動法意見》59條對此的規定卻是選擇方式。從二者規定的時間看,前者規定時間在先,后者規定在后,根據《立法法》第83條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規章,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對于病假工資與疾病救濟金應適用《勞動法意見》的規定,即只能適用其一,即或適用病假工資,或適用疾病救濟金。但不論適用哪一種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對此,各地的做法不一。如山東省勞動廳轉發勞動部《關于發布的通知》(魯勞發[1995]67號)第1條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金。據此,只要企業職工因病例或非因工負傷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病假工資與疾病救濟金同時適用。3、如果單位沒有為你舅舅購買醫療保險,你哥哥可向單位追討因無醫療保險,個人多支出的費用。可向當地醫療保險部門求助、投訴。 羅仰俠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1-29 職工慢性的病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職工慢性病的辦理一般需要按照醫保局規定的兩名以上專家診治和根據患者的檢查結果報告單參考治療經過情況 討論定性是否屬于慢性病范圍,一般是醫保局會規定慢性病辦理的時間和操作流程,需要縣級醫院的體檢科或是相關住院診斷和檢查資料等去醫院規定的醫生診治和出具證明加蓋單位專用章再到醫保局審批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馬靖濤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