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為八章,包括總則、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解除和終止、特別規定、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法律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什么區別 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區別 《中華人民和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為你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3-03-28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什么區別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區別有:1、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名稱不同。前者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后者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立法層次上,同為法律,在企業和勞動者中容易把勞動法稱為勞動法,把勞動合同法稱為新勞動法。2、兩者的立法背景不同。勞動法是在我們國家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勞動關系初步緊張狀態下產生的法律;勞動合同法則是在我國市場經濟發育逐漸成熟時期、勞動關系非常緊張狀態下產生的法律。勞動法是20世紀勞動立法的標桿,勞動合同法則是20世紀中國勞動關系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上層建筑的必然要求;3、兩者的立法宗旨不完全相同。勞動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明確把勞動者權益放在第一位;而勞動合同法則是保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4、調整對象區別。勞動法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勞動合同法作為法律部門的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合同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八條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9-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它具有以下特征: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2、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侯婭楠律師 執業12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