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筑工程發生事故時,一般由承包方承擔責任。但如果是因發包人導致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發包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各項損失和費用。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工地上出了事故包工頭要負責嗎 承包給個人出了安全事故誰負責 建筑工程承包后出現事故誰負責 建筑工程承包出現事故誰承擔責任呢 為你推薦 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出現事故具體由誰承擔責任 一般由承包方承擔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的事故責任。施工方不按照設計圖紙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約定的建筑材料的,工程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有缺陷的、發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發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事故責任由發包方承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條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請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汪世龍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承包給個人出了安全事故誰負責 工程發生事故誰負主要責任,需要根據事故情況、性質與嚴重程度依法確定、依法處理,工人受傷非法轉包的承包人要擔責。施工承包合同中規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有負責工地安全,看管進場材料、設備和未交工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是確保按時竣工的第一步。一、私人承包工程出意外的責任1、私人承攬工程,如果出現工人傷亡事故需要根據事故的過錯來判斷責任,也就是說責任由誰來負是有不確定性的;2、私自訂的人身事故免責的合同是無效的;3、由于這里涉及到承攬關系與雇傭關系兩個法律關系,因此得出的賠償責任也是不同的。承攬關系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承攬方(即承包人)承擔,定作人(即發包人)無需承擔責任。而雇傭關系的安全事故則由雇主(即發包人)承擔責任。二、安全事故分為:(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八百零二條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八百零六條 承包人將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左紅敏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8-10 建筑工程承包后出現事故誰負責 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是承攬關系,承包方雇傭人員出問題,由雇主承擔責任,也就是承包方承擔責任。但是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一、轉包合同無效時怎樣結算工程款轉包合同無效怎樣結算工程款的方式:1、當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工程款結算因工程分包發生糾紛,工程分包合同依法認定無效時,承包人不得要求發包人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發包人支付相應的人工費、管理費等費用;2、根據規定,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之間的工程款結算無效,當事人應當相互返還各自的財產;3、當承包人信用狀況惡化、破產、法人主體資格消失時,實際施工人可以根據上述司法解釋要求發包人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但發包人只在欠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二、工期順延是什么意思工期指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單位工程所需時間,是在施工工程前訂立的合同中一項重要部分,若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其義務,則構成違約。工期順延就是指當并非承包人原因而出現各種會阻礙工程進度的因素時,承包人可以申請工期順延。經審核后,發包人可根據法律及合同約定,對工期延誤這一事實狀態加以變更。確認工期順延的事實后,承包方與發包方需簽訂工期順延合同,以保障承包方免受合同違約的責任。三、不可抗力索賠原則是什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可抗力索賠原則有以下五點:1、發包人承擔工程本身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損害;2、所在單位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人員傷亡負責,并承擔費用;3、承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施工設備損壞和停工損失;4、停工期間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留在施工場地必要的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費用;5、發包人承擔工程的清理和修復費用?!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條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陳友聯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