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沒辦入職不發工資的處理辦法包括與用人單位協商、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等。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沒有辦理入職手續有工資嗎 沒辦理入職工作有工資嗎 入職沒有發工資怎么辦 沒辦入職不發工資應該怎么樣辦 為你推薦 沒辦入職不發工資怎么辦? 一、沒辦入職不發工資怎么辦按照規定:單位應該自用工之日其一個月內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單位未給職工辦理入職手續的行為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沒有給員工辦理入職手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對于企業來說,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所以,你完全可以馬上要求公司給你辦理相關手續。二、入職手續是怎樣的1、填寫《員工履歷表》。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匯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了解進一步情況。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7、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il和公司內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8、更新員工通訊錄。9、簽訂《勞動合同》。三、公司未簽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證實勞動關系的存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四、入職多久內要簽署勞動合同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綜上所述,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應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和其簽署勞動合同,并支付工資報酬。如果企業沒辦入職,并拒絕支付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投訴,或者發起勞動仲裁,實在不行還可以將企業告上法庭。不簽署勞動合同,不支付工資屬于嚴重違法行為,企業要承擔法律責任。 覃永雄律師 執業29年 資質認證 2022-11-30 沒有辦理入職手續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有工資。已工作沒入職,顯然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仍然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麻偵賢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5-25 入職沒有發工資怎么辦 公司沒辦入職,屬于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加上不發放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一、理發店不簽合同違法嗎理發店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勞動合同可以簽一年嗎?勞動合同可以簽一年。《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三、員工拒絕補簽合同被開除公司未簽勞動合同,要補簽,員工拒絕補簽,日后發生糾紛是用人單位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王長玉律師 執業16年 資質認證 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