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結婚證不是一定要戶口本的。
結婚登記需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到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都可辦理。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同時出具戶口本、身份證。
如果不能出具戶口本,可出具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領結婚證戶口本有什么要求 辦理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為你推薦 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一、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1、領結婚證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作為登記資料。具體登記材料如下:(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沒有戶口本的,可以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出具一份戶籍證明;(2)雙方的身份證;(3)再婚者,應當持有離婚者或相關文件,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法律判決書等;(4)3張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二、多大可以領結婚證男方滿二十二周歲、女方滿二十周歲可以領結婚證。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在領取結婚證的時候,年齡只是其中的條件之一,除此之外登記結婚的雙方還要滿足其他的條件,如雙方都沒有配偶,同時也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3 領結婚證一定要戶口本嗎 法律分析: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沒有戶口本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但可以拿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注意需要戶籍證明開具后一個月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戶籍證明開出后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需要重開。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陳朝霞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辦理結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法律分析:一定要戶口本,領結婚證需要攜帶的材料有:戶口薄、身份證;近期免冠照3-4張;如果是其他居民性質的,需要攜帶有效通行證或者有效護照。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羅圣亮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