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需提供婚姻事實證據,無需結婚證。起訴狀應包括雙方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來源。起訴可書面或口頭,需向被告常居住地或住所地法院遞交。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0、121條。
法律分析
沒有結婚證的,如果有能夠證明婚姻事實關系的證據,當事人帶齊本人的身份證、起訴書、證明婚姻事實的證據等材料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沒有住所地或者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拓展延伸
如何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與對方的糾紛
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如果您與對方發生糾紛并希望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驟。首先,收集與糾紛相關的證據,包括通信記錄、證人證言等。其次,咨詢一位專業的律師,向其詳細陳述您的情況并尋求法律建議。律師將指導您應該采取的合適行動,并幫助您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接下來,根據律師的建議,您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上,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支持您的主張,并與對方進行辯論。法院將根據事實和適用的法律作出判決。請記住,法律程序可能會因地區而異,因此最好在您所在地的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結語
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如果要解決與對方的糾紛,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驟:1.收集與糾紛相關的證據;2.咨詢專業律師并獲得法律建議;3.準備相關法律文件;4.根據律師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5.提供充分證據支持您的主張,并與對方進行辯論;6.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請注意,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區而異,最好在當地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對方不給結婚證怎么訴訟離婚 沒有結婚證如何起訴離婚 沒有結婚證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沒有結婚證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為你推薦 沒有結婚證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如果沒有結婚證的原因是因為沒有辦理,在1994年2月1日前,男方起訴到法院,法院會進行判決;在1994年2月1日后,男方起訴到法院,法院會要求其補辦結婚證。如果辦理了結婚證丟失的,需要補辦結婚證后再離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孫旭權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1-11-15 對方不給結婚證怎么訴訟離婚 一、對方不給結婚證怎么訴訟離婚1、沒有結婚證亦或者是結婚證在另一方手里,而又想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婚姻登記處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效力等同于結婚證。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二、離婚訴訟的離婚證據1、證件,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為一方當事人隱藏、銷毀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2、票據,有據可查,其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3、法定事由,法律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此不贅述。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重婚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4、過錯證據,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于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時候,我們想當然的一些“證據”,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可以輔助其他證據)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3 沒有結婚證如何起訴離婚 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需要提交結婚證證實雙方確實存在婚姻關系。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即可。《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李瑤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