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付款信用證是指在受益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單據時,指定的付款銀行或開證行立即兌付的信用證。通常不需要匯票,適用于避免金融票據稅的情況。支付條款可根據是否需要匯票而有所不同,受益人需注意信用證中是否包含匯票條款。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即期信用證付款時間 即期信用證怎么付款的? 即期信用證議付期限 遠期付款信用證結算合同的支付條款 為你推薦 遠期付款信用證結算合同的支付條款 (一)延期付款信用證的合同約定 延期付款信用證與上述即期付款信用證相對應,受益人在相符交單后不能立即得到支付,而是要延期到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屆滿才能得到付款,它的特點是不需要匯票。實務中,使用延... (一)延期付款信用證的合同約定 延期付款信用證與上述即期付款信用證相對應,受益人在相符交單后不能立即得到支付,而是要延期到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屆滿才能得到付款,它的特點是不需要匯票。實務中,使用延期付款信用證一般是有征收金融票據印花稅的國家,進口商一方面出于減少稅賦負擔,一方面不愿意在貨到前支付造成資金占用,因此延付期限一般是載貨船只的在途時間。當然延期時間也可以很長,但其與托收中的遠期付款交單不一樣,進口商無須向銀行借單提貨或要等到期才能向銀行付款贖單,受益人也不用擔心到期收不到貨款。因此延期付款信用證結算比遠期付款交單的托收結算方式對進出口雙方都有利?! ±?:延期付款信用證的合同條款:Payment term:100%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vailable with bank by deferred payment at 30 days after B/L date until the 15th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at place of A country(交單地點)。(支付條款:憑在裝運后直到第15天在A國家交單均有效的提單日后30天延期付款的全額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在銀行兌用)?! ?二)承兌信用證的合同約定 承兌信用證是由指定銀行承兌由其作為付款人的遠期匯票的信用證。一般是賣方不愿意接受買方提出的承兌交單的托收結算方案的一種選擇?! ±?:承兌信用證的合同條款:Payment term:100%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vailable with bank by acceptance draft at 30 days after sight until the 15th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at place of A country(交單地點)。(支付條款:憑在裝運后直到第15天在A國家交單均有效的見票后30天的匯票承兌的全額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在銀行兌用) (三)遠期議付信用證的合同約定 遠期議付信用證與上述即期議付信用證相對應,是付款期限在將來確定時間的議付信用證,一般會要求隨附遠期匯票。這種信用證受益人議付也能即期得到款項,但與假遠期信用證不同的是相關費用得由受益人承擔。根據UCP600第2條議付的定義以及第12條b款的規定,延期付款信用證與承兌信用證可以說是特殊的遠期議付信用證?! ±?:遠期議付信用證的合同條款:payment term:100% of irrevocable L/C available with advising bank(any bank) by beneficiarys draft at 30 days after B/L date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beneficiarys country until the 15th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支付條款:憑受益人提單日后30天匯票在裝運后直到第15天在受益人所在國家議付均有效的全額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在通知行<任意銀行>兌用) 洪文恕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3-07-24 即期信用證付款時間 法律分析:付款時間是由開證人決定的,一般開征申請人會定在交貨期20天左右。規定受益人議付應該在出貨15-21天,出貨這個概念有籠統,有的時候開證人要求是進倉后15--21天,有時候是船開15--21天,有時候是提單簽發日15--21天.這取決于開證人。另外,國際慣例中規定,議付行收到議付單據后2周內必須給與議付。這個日期不是明文規定的,而是國際上的慣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之間因申請開立信用證而產生的欠款糾紛、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因委托開立信用證產生的糾紛、擔保人為申請開立信用證或者委托開立信用證提供擔保而產生的糾紛以及信用證項下融資產生的糾紛,適用本規定;第四條 因申請開立信用證而產生的欠款糾紛、委托開立信用證糾紛和因此產生的擔保糾紛以及信用證項下融資產生的糾紛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涉外合同當事人對法律適用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條 開證行在作出付款、承兌或者履行信用證項下其他義務的承諾后,只要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單據與單據之間在表面上相符,開證行應當履行在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內付款的義務。當事人以開證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基礎交易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有本規定第八條的情形除外; 喬光遠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即期信用證議付期限 法律主觀:即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跟單 匯票 或裝運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1、開 證人 根據合同內容申請開立信用證。 2、通知行收到信用證后會通知受益人。 3、出貨后受益人根據信用證的規定備齊文件交單到議付行。 貨物出運后拿到 提單 后就可以交單了,不需要等貨物到港。國外付款與貨物到港也沒有關系。只要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規定,開證明就要付款的。法律客觀:《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是指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依照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對相符交單予以付款的承諾。 前款規定的信用證是以人民幣計價、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 張梅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