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未經法定程序直接公告解約是無效的,企業單方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必須依據法定程序,包括通知工會、給職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并通知職工本人或其成年親屬,否則公告無效。只有在職工下落不明或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才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達。企業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做除名處理時,也必須符合規定條件并履行相應程序。《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相關程序和責任。
法律分析
未經法定程序企業直接公告解約無效
【網友咨詢】
如果我與企業未協商一致,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也沒有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上簽字,而企業登報發出公告,已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且并未告知我,企業這種做法合法嗎?是否算我已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答】
企業單方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必須依據法定程序:
(1)企業應提前將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工會如果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有權要求企業重新處理,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2)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該給職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通知職工本人或與職工生活在一起的成年親屬;如通知不到的,可通過掛號信或特快專遞通知職工;仍通知不到可通過新聞媒介公告解除勞動合同。如企業未履行前述程序,直接公告,公告無效。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只有在職工本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以公告形式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用人單位的辭退通知書沒有送達勞動者,該通知書則是無效的;就算公告也沒有效力。必須聯系到員工才有效。
企業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做除名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并履行相應的程序,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
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由于什么原因公司未能開具解約證明 約定不得解除合同的條款是否有效 約定不得解除合同的條款是否有效 單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為你推薦 由于什么原因公司未能開具解約證明 一、原公司不給開解約函怎么辦勞動合同解除后,原公司不給開解約函產生爭議的,屬于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是什么1、制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2、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后,財務科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薪資;4、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結清薪資后,勞動合同即時解除;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6、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員工過失的證據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產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張瑞律師 執業16年 資質認證 2023-07-19 單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單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具體規定如下:1、一方通知解除合同后,若對方未在約定的異議期內提出異議,則合同被解除,若未約定異議期的,法律規定異議期為三個月;2、合同解除后的處理,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3、合同雙方都應審慎對待合同解除權、異議權,遇到相關情形及時主張權利,主張解除的一方要及時發出解除函,主張異議的一方要及時提出異議,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應在異議期內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要求對解除效力進行裁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11-06 約定不得解除合同的條款是否有效 約定不得解除合同的條款是無效的,因為根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編可以知道,合同可以約定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李思潮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