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解散是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因法定原因或事由停止從事保險業務。根據公司法規定,保險公司可以進行合并或分立,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形式。被吸收方或合并方的法人資格消失,需要進行解散。解散后的保險公司需經監管機構批準清算。清算組應在十五天內成立,負責處理債權債務。人壽保險業務的解散不影響人壽保險合同。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保險公司清算程序的基本流程 怎樣對保險公司進行清算 保險公司清算法律規定是什么 保險公司清算方式是什么 為你推薦 保險公司清算法律規定是什么 保險公司經批準后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對于清算組的成立,本法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公司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解散的,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指定人選成立清算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解散的,由股東大會確定人選成立清算組;逾期不能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依法成立的清算組,應當負責了解已解散的保險公司的債權債務。清算組在保險公司的清算期間,行使法定職權。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通過分立或者合并解散公司的,人壽保險合同并不因為保險公司的解散而受影響,分立后的各保險公司或者合并后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接尚有效的人壽保險合同;由分立后的各保險公司依照協議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準備金,或者由合并后的保險公司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準備金。因此,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分立或者合并的形式解散保險公司的,不受限制。凡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以分立或者合并以外的方式解散。一、保險法對于保險公司解散是如何規定的?保險公司的解散,是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因為法定原因或者出現法定事由,并經主管部門批準,關閉其營業而停止從事保險業務的行為。按照我國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的有關規定,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各種公司,經其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可以進行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公司合并的形式,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具體形式。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不復存在。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的各方解散,而出現一個新的法人主體。分立也有兩種形式:原來的一個公司將財產全部分割為兩個以上的公司,屬于新設分立,原公司法人解散,而出現兩個以上新的法人。如果是原公司將一部分財產分割設立一個以上新的經營主體,則構成派生分立,在這種情況下,原公司還繼續存在,僅是減少了注冊資本。吸收合并情況下的被吸收方保險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該公司解散;新設合并時,各方保險公司的全部資產都并入新的保險公司,原各方保險公司法人資格相應消滅,也都要進行解散。保險公司分立時,新設分立情況下,原保險公司分成兩個以上的新公司,因此,其法人資格喪失,也應進行解散。保險公司解散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2-11-24 如保險公司破產清算是如何清算 法律分析:保險公司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后,由人民法院組織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依照規定的破產還債程序進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八十九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2)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3)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潘芙芳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怎樣對保險公司進行清算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具體到保險公司被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的,《保險法》規定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也就是說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其他有關部門、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以及本公司的股東組成清算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清算。一、破產清算后的財產歸誰破產清算后對于剩余資產的分配是需要分配方案的,這些資產也要依法分配給債權人,債權人清償后再分給股東。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二、企業債權債務怎么清算1、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股東。實踐中有債權人直接起訴股東,要求法院判令股東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理由是有限責任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無法參加訴訟,但是此時公司尚未進行注銷登記,企業的法人資格還存在,公司僅以其全部財產為限承擔企業債務。2、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未進行注銷的公司。權人認為公司雖被吊銷了營業執照,但未被注銷,其法人主體資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參加訴訟,如上文所述,企業法人資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業已經喪失實際的履行能力,對債務應由清算小組進行清算分配。3、債權人在工商部門不組織清算時可否直接起訴工商部門。債權人認為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組織清算,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再不及時履行行政職責,債權人可提起行政訴訟。被依法責令關閉的公司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工商部門不作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劉偉長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