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關于船舶買賣協議的內容,甲方與乙方就一艘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協議包括標的物名稱、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前期準備、移交、違約責任等條款。甲方需確保船舶設施完好,如有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海上運輸合同的合同條款有哪些 船只買賣合同 船舶買賣的法律規定 船舶買賣合同 為你推薦 船舶買賣協議書怎么寫范本 法律分析:船舶買賣協議書書寫內容: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數量、質量;3、價款或者報酬;4、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5、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6、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7、最后當事人簽名蓋章寫日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崔武律師 執業27年 資質認證 2022-05-13 海上運輸合同的合同條款有哪些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具體有以下種類:1、根據承運人組合方式可分為,全程貨物運輸和多式聯運合同;2、根據運輸次數,可分為單次運輸合同和分批運輸合同;3、根據運輸模式可分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賃合同等;4、其他種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一條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第一百零二條本法所稱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經營人以兩種以上的不同運輸方式,其中一種是海上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收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并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第一百二十九條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約定的由出租人配備船員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間內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一百四十四條光船租賃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備船員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營運,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孫旭權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1-11-15 船只買賣合同 法律分析:船舶買賣合同,指船舶出賣人將船舶交給船舶買受人所有,而由買受人接受船舶并支付價款的協議。船舶出賣人和船舶買受人是合同雙方當事人,船舶是合同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周洪志律師 執業16年 資質認證 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