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委托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的一種經營活動。目前中國主要代理銀行有建行、農行、中國銀行、工行和郵政儲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不夠靈活,但在三十年間取得巨大進展,實現了銀行、保險和客戶三方的利益。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銀行代理保險有哪些 銀行代理保險有哪些 銀行代理保險有哪些 銀行代理保險有哪些 為你推薦 銀行類保險兼代理機構銷售互聯網保險產品應該滿足哪些條件 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互聯網保險產品應滿足以下要求:(一)通過電子銀行業務平臺銷售。(二)符合銀保監會關于電子銀行業務經營區域的監管規定。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主要服務于在實體經營網點開戶的客戶,原則上不得在未開設分支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開展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的銀行除外。(三)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其銷售從業人員不得將互聯網保險業務轉委托給其他機構或個人。風險提示:保險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在有效隔離、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與保險公司系統互通、業務互聯、數據對接。保險中介機構之間可依托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加強協同合作,促進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法律依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第六十四條 趙學濱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5-27 銀行保險渠道是什么 隨著經濟的發展,保險公司也開始擴寬保險銷售渠道,與多個金融機構合作,發展保險業,比如銀行保險渠道。那銀行保險渠道是什么?銀保渠道是投保渠道之一,銀保產品簡單明了,收益清楚,投保方便,費率稍低些。銀保渠道作為投保渠道之一,它所銷售的保險產品和普通保險產品本質上沒有區別,但由于面對不同的客戶群,產品在功能設計上會有些差異。雖然都是賣保險,銀保渠道的保險產品是不允許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同時銷售的,也跟代理人銷售的產品略有不同。銀保產品簡單明了,收益清楚,投保方便,費率稍低些。消費者去銀行可以像辦理存取款業務一樣直接與銀行工作人員簽訂保險合同。錢款一般是躉繳形式,直接從銀行賬戶中劃撥就可以。但是銀保品種相對來說比較少,主要集中在分紅險、萬能險和投*險上,且繳費方式多為躉繳,即一筆繳清。其中,投*險是保險產品中投資風險最大的一個品種。其復雜性無法在銀行普通儲蓄柜臺短時間的交流中解釋清楚,因此容易產生誤導。自保監會對投*險在銀行普通柜臺的銷售做出限制開始,投*險只能在銀行的理財中心和理財專柜銷售,不能在儲蓄柜臺銷售,且新單躉繳保費不得低于3萬元。一些較復雜的健康險、長期壽險在銀行也無法銷售。另外,保險公司與銀行間只是合作關系,銀行只提供銷售渠道賺取手續費,并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一旦出現投保糾紛或發生保險理賠,消費者須直接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銀行保險渠道是什么?銀保渠道是投保渠道之一,銀保渠道的保險產品不允許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同時銷售,其品種相對來說比較少,主要集中在分紅險、萬能險和投*險上,且繳費方式多為躉繳。 吳莉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3-05-28 中國保監會關于銀行代理銷售投資連結和萬能保險產品 各壽險公司、各保監局: 為了促進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業務的發展,拓展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銷售渠道,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可以在銀行理財專柜和理財中心銷售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 二、保險公司應按照《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保監發[2003]25號)的要求,切實加強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業務的管理。 三、保險公司應切實加強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管理和宣傳管理,信息披露資料和宣傳材料應由保險公司總公司或其授權的分公司統一印發和管理,嚴禁代理銷售的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擅自印制宣傳材料或變更其內容。 四、保險公司應加強對代理銷售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特別是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防止發生誤導投保人的行為。 五、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拓展銀行渠道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應將業務管理、財務管理、客戶回訪、售后服務等制度以及業務情況及時向當地保監局報告。 王曉君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