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置環保、節能、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抵免年限為購置并實際使用當年起至最多5年,抵免額為投資額的10%。投資額包括設備發票價稅合計價格,不包括退還的增值稅稅款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費用。
法律分析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這是一項原則性的規定,實務中很多人對抵免年限、可抵免投資額等具體問題存在疑問,本文分析如下:
抵免年限的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并實際使用列入《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需要注意的是,“5年”包含以下兩層意思:
(1)從“購置并實際使用”專用設備的當年開始計算抵免稅額,企業如果因相關資料無法準備齊全致使當年無法享受抵免稅額的減免稅優惠政策時,實際享受的抵免年度會相應縮短。
(2)“5年”是向以后年度結轉的5年,也就是說,加上購置并實際使用專用設備的當年,實際享受的抵免年度其實是6年。例如,2008年10月,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專用設備,在計算稅額抵免年度時,2008年當年即為第一個抵免年度,2008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時,可以向后結轉至2013年。如果2008年相關資料無法準備齊全,致使2008年無法享受抵免稅額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到2010年資料準備齊全時,企業只能在剩余年度享受稅額抵免的優惠政策。
可抵免投資額的確定
財稅〔2008〕4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專用設備投資額,是指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價稅合計價格,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
對于增值稅進項稅額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56號)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進行稅額抵免時,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如何享受抵免稅額的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第二條規定,除國務院明確的企業所得稅過渡類優惠政策、執行《企業所得稅法》后繼續保留執行的原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業減免稅優惠政策,以及國務院另行規定實行審批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外,其他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均實行備案管理。
也就是說,企業符合規定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對企業所得稅的稅額抵免實行備案管理。現行政策下,備案管理的具體方式分為事先備案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兩種,具體劃分除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企業應取得稅務機關的減免稅批復或備案符合通知,才能按規定享受相關減免稅優惠。稅務機關的批復或通知是企業會計進行減免稅處理的必要附件之一。如果未取得減免稅批復或備案符合通知,納稅人應按規定辦理申報繳納稅款。
納稅申報及會計處理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第29行次為“減:抵免所得稅額”,第30行次為“應納稅額”??梢钥闯?,因享受專用設備優惠政策的抵免所得稅額僅屬于納稅申報事項,無須就此事項進行專門的會計處理。
例如,企業根據專用設備優惠政策抵免所得稅額10萬元,未抵減之前企業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為100萬元,無其他所得稅事項。那么,企業計算并申報的當年應納稅額為90萬元,會計上只需對計算出的當年應納所得稅額90萬元進行會計處理(單位: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90
貸:應交稅費90
最后需要提醒納稅人注意的是,對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第二款規定,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8修正):第四章稅收優惠第三十四條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的所得稅相關問題 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的所得稅相關問題 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的所得稅相關問題 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的所得稅相關問題 為你推薦 采購國產設備投資可抵免企業所得稅嗎 采購國產設備投資可抵免企業所得稅嗎 稅收優惠是指為了配合國家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總目標,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定目的,在稅收方面相應采取的激勵和照顧措施,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相應的納稅人。是國家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律咨詢:采購國產設備投資可抵免企業所得稅嗎 據國稅發〔2008〕52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闭垎?007年度審批的投資抵免稅額可否在2008年度及以后年度內抵免企業所得稅 律師解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審批項目實際購置的國產設備投資,在2007年尚未抵完的投資額,可按其剩余期限繼續抵免到期為止。在總局明確規定下發之前,可暫按此執行。 相關法律知識: 隨著社會越來越注重環保型經濟的發展,環保產業和產品也會享受到稅 收政策的優惠。企業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實現投資方向的調整,達到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對于高新技術產業就規定了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①對新認定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征企業所得稅,8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的優惠。對現有的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原有“二免六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外,增加兩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企業按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滿后,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品產值70%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實,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②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之后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③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經過消化、吸收的新項目投產后,不論該企業以前年度是否享受過所得稅減免優惠,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準,該項目所獲利潤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④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企業自行研制的技術成果轉讓及其技術成果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科研單位,高等院校進行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所得,年凈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李燕華律師 執業2年 資質認證 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