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股東不能被強行退出,需要通過協商和股份轉讓方式退出公司。其他股東需要書面同意才能轉讓股權。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怎么強制退出公司股東 股東如何強制退出公司 名義股東如何強行退出 名義股東如何強行退出呢 為你推薦 名義股東如何強行退出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不能單方強制要求退出股東或股份的,只能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從而實現退出該公司股東身份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嚴亞濤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股東如何強制退出公司 股東強制退出公司的辦法:1、股權轉讓;2、退股;3、公司解散,股東依法清算推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4、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5、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綜上所述,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羅仰俠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3-06-21 名義股東如何強行退出呢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不能單方強制要求退出股東或股份的,只能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從而實現退出該公司股東身份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股東如何退出公司呢可以通過以下任一方式退出:股權轉讓、公司減資、要求公司回購、解散公司、破產清算等。1、股權轉讓。應該說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么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2、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3、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相關條件。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幾種,依據公司法,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導致的解散、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5、破產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有:債權人、債務人、依法負有清算責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公司股東可以強行退出公司嗎公司不可以強制股東退股的,只能達成協議后轉讓出資的方式退出股份。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 齊鳳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