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時限規定: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設立批準、納稅義務發生、承包承租等情況需在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時限規定 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時限規定 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時限規定 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的時限規定 為你推薦 稅務登記證辦理的期限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2、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稅務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可以只在其稅務登記證件上登記扣繳稅款事項,不再發給扣繳稅款登記證件。3、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4、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5、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6、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7、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一、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1、申請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首先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或指定的稅務登記辦理處,填報《申請稅務登記報告書》,并相應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1)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3)銀行帳號證明;(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納稅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5)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6)住所、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7)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2、受理稅務機關收到業戶申請報告和有關證件資料后,應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納稅人,按其登記的種類,發放稅務登記表或注冊稅務登記表和納稅人稅種登記表,納稅人應當如實填寫上述表格。3、核準對納稅人填報的登記表格、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或注冊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并分稅種填制稅種登記表,確定納稅人所適用的稅種、稅目、稅率、報繳稅款的期限和征收方式和繳庫方式等。 張龍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1-30 稅務登記多久之內 法律分析:辦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辦理:(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梁華成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稅務登記應在什么時間辦理? 法律分析:稅務登記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謝中偉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