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中撤銷權消滅的理由包括撤銷權時效和撤銷權的變更或撤銷內容。撤銷權的變更或撤銷內容主要涉及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當事人應在合同履行時或發現損失時行使撤銷權。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合同撤銷權消滅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保全撤銷權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保全中撤銷權的消滅 合同保全中撤銷權的消滅是什么? 為你推薦 合同保全中撤銷權的消滅 一、撤銷權時效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二、撤銷權的變更或者撤銷內容(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因重大誤解而做出的民事行為一般具有以下構成要件:(1)誤解一般是因受害方當事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而不是因為受到他人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的。這類合同多是由于當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識、技能、信息或交易經驗而造成的,從而導致合同與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2)當事人的誤解必須是要對行為的主要內容構成重大誤解。如果僅僅是行為的非主要條款發生誤解且并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就不應作為重大誤解。同時,對訂約動機的判斷錯誤也不應構成重大誤解。誤解必須是對行為的內容發生誤解,并導致了行為的做出;同時,誤解還必須是重大的。所謂重大的確定,既要考慮誤解者所誤解的不同情況,考慮當事人的狀況、活動性質、交易習慣等幾個方面的因素,又要考慮因此給當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3)誤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行為一旦生效,將會使誤解方的利益受到損害。(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解析:5種合同,3,4,5屬于相對嚴重違反民事規范的行為。1、重大誤解2、顯失公平3、欺詐4、脅迫5、者乘人之危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1、是指合同履行時知道.2、是指合同已履行完畢以后,發現貨物損失時.應當知道例如:A賣給B羊毛衫含毛99%。B收貨時發現不對,雙方經鑒定為含毛20%,此時為“知道”(重大誤解)例如:A賣給B羊毛衫含毛99%。B銷售中顧客反映含毛量不足,B經鑒定為含毛20%,此時為“應當知道”(重大誤解)注意:當事人對本法條的規定,沒有學過,沒有見過,不屬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范疇。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1-25 合同保全撤銷權成立要件是什么 1、債務人有使自己的財產減少或負擔增加的行為。包括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2、債務人的行為發生在債權成立之后,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3、債務人的行為會導致其作為債權擔保的責任財產減少,使債權人的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4、如果債務人所實施的行為是放棄到期債權和無償轉讓財產,不管債務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惡意,債權人均可以申請撤銷。如果債務人的行為為有償行為,則需要受讓人具有惡意。5、須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易德祥律師 執業17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針對合同保全中撤銷權的消滅理由是什么 一、撤銷權時效二、撤銷權的變更或者撤銷內容(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因重大誤解而做出的民事行為一般具有以下構成要件:(1)誤解一般是因受害方當事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而不是因為受到他人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的。這類合同多是由于當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識、技能、信息或交易經驗而造成的,從而導致合同與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2)當事人的誤解必須是要對行為的主要內容構成重大誤解。如果僅僅是行為的非主要條款發生誤解且并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就不應作為重大誤解。同時,對訂約動機的判斷錯誤也不應構成重大誤解。誤解必須是對行為的內容發生誤解,并導致了行為的做出同時,誤解還必須是重大的。所謂重大的確定,既要考慮誤解者所誤解的不同情況,考慮當事人的狀況、活動性質、交易習慣等幾個方面的因素,又要考慮因此給當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3)誤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行為一旦生效,將會使誤解方的利益受到損害。(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解析:5種合同,3,4,5屬于相對嚴重違反民事規范的行為。1、重大誤解2、顯失公平3、欺詐4、脅迫5、乘人之危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1、是指合同履行時知道.2、是指合同已履行完畢以后,發現貨物損失時.39應當知道例如:A賣給B羊毛衫含毛99。B收貨時發現不對,雙方經鑒定為含毛20,此時為“知道”(重大誤解)例如:A賣給B羊毛衫含毛99。B銷售中顧客反映含毛量不足,B經鑒定為含毛20,此時為“應當知道”(重大誤解)注意:當事人對本法條的規定,沒有學過,沒有見過,不屬于“39知道或應當知道范疇。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