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并非都是無效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買賣合同,在沒有其他效力瑕疵的情況下,就是有效的債權合同。《民法典》第597條改變了《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效力待定的規定,表達為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效力待定,但言外之意是:買賣合同有效。
但是,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是相區分的。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雖然合同有效,但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無權處分的合同效力如何
行為人無權處分的訂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規定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從解除合同上可以看出來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有效才能解除。因無權處分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權處分的事實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若無法律規定的效力瑕疵,該買賣合同有效,如果出賣人因欠缺處分權不能對買受人履行義務的,算違約,買受人享有法定解除權,有權解除買賣合同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說無處分權簽訂的買賣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該內容由 谷會肖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無權處分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無權處分合同是什么效力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無權處分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為你推薦 無權處分租賃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無權處分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是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無權處分是行為人沒有處分權,卻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的對他人財產的法律上的處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潘登律師 執業10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一、無權處分合同有什么效力1、無權處分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為無權處分人無法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處置權導致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善意相對人可以基于合同向無權處分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二、什么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以下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而訂立的合同,尚處于追認法定期限內的;2、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尚處于追認法定期限內的;3、其他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合同。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21 無權處分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法律分析:無權處分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是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無權處分是行為人沒有處分權,卻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的對他人財產的法律上的處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何先龍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