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包括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公文、證件、印章僅限于武裝部隊的,制作者需有制作權。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滿足什么要件構成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 滿足什么要件構成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 滿足什么要件構成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 滿足什么要件構成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 為你推薦 刑法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武裝部隊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和印章。所謂武裝部隊,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部隊、武裝警察部隊及預備役部隊,但不包括民兵組織。所謂公文,一般是指以武裝部隊的軍事組織機構名義制作的,用以聯系事務、指導工作、處理問題的書面文件,如文件、公函、指示、命令、通告、通知、決議、決定、規定、報告、批復、信函、電文、介紹信、公告、通報、議案、請示、會議紀要等。其形成于武裝部隊執行職務或履行日常管理工作職責的過程中,與職務活動、管理工作緊密相連。(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者制造假的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摹仿有權簽發公文、電函的負責人的手跡,制作假軍用公文、電函的,也以偽造公文論。對于構成犯罪來說,并不要求偽造的假公文證件、印章與真實的公文、證件、印章完全一致,只要足以亂真即可。關鍵是看制作者是否有制作權,這一點是鑒別公文、證件、印章真偽的標準。如果有制作權的人在其職務范圍內,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即使內容違反法律與政策的規定,也應視為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公文、證件、印章的制作權并未受到侵犯。雖然內容虛假會敗壞發證、發文單位的信譽與信用,但這與無制作權的人冒用武裝部隊名義制作虛假公文、證件、印章,對武裝部隊的信譽與信用的破壞是性質不同的。因此,本法規定,凡無制作權的人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則構成本罪。凡有制作權的人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即使內容虛假也不構成本罪。所謂變造是指對原來有效的公文證件印章用涂改、擦消、填充內容等手段非法改換其真實的行為。比如在有效的介紹信上模仿原來的筆跡增添內容等。涂改證件的有效日期,改動公文的簽發日期或單位,改變證件持有人的姓名、身份等等。所謂買賣,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將軍用公文、印章、證件出讓給他人的行為。買賣的對象即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偽造或變造的;既可以是自己依法占有或擁有的,也可以是從他人那里盜竊、詐騙、搶奪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的。不論其來自何處,亦不論其是否真假,只要買賣的屬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即可構成本罪。行為人以虛構的部隊名稱偽造公文、證件、印章進行犯罪活動,實施什么罪就定什么罪,不能以本罪論處。行為人如果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后并以此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或者進行其他詐騙犯罪的,屬手段牽連,對之應當擇一重罪一般是后者而從重論處,但構成犯罪卻不能構成他罪的,則應依本罪治罪科刑。本罪是選擇性罪名,犯罪的行為方式有三種,犯罪對象是三種。一個犯罪分子可能實施其中一種,也可能結合實行其中的幾種。例如,盜竊軍用公文以后進行變造、偽造公章并進而用以制造假證件、假印章的等。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其中的一種行為方式,侵犯了一種以上的犯罪對象,即構成本罪。但在確定具體罪名時,還應根據實施犯罪的具體行為方式和犯罪對象來定。如果行為人只是偽造了武裝部隊的公文,就定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如果既偽造又變造了武裝部隊的證件,就定偽造、變造武裝部隊證件罪,但不實行并罰。(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 呂剛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3-05-26 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怎么量刑 一、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怎么量刑1、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的量刑,需要根據情節進行確定。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二、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的認定是什么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均可構成該罪;2、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3、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該罪;4、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制作機關以外的人在無權限的情況下冒用制作機關的名義制造假的公文、證件、印章;以上四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4 變造武裝部隊公文罪的構成特征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武裝部隊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和印章。所謂武裝部隊,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部隊、武裝警察部隊及預備役部隊,但不包括民兵組織。所謂公文,一般是指以武裝部隊的軍事組織機構名義制作的,用以聯系事務、指導工作、處理問題的書面文件,如文件、公函、指示、命令、通告、通知、決議、決定、規定、報告、批復、信函、電文、介紹信、公告、通報、議案、請示、會議紀要等。其形成于武裝部隊執行職務或履行日常管理工作職責的過程中,與職務活動、管理工作緊密相連。(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者制造假的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摹仿有權簽發公文、電函的負責人的手跡,制作假軍用公文、電函的,也以偽造公文論。對于構成犯罪來說,并不要求偽造的假公文證件、印章與真實的公文、證件、印章完全一致,只要足以亂真即可。關鍵是看制作者是否有制作權,這一點是鑒別公文、證件、印章真偽的標準。如果有制作權的人在其職務范圍內,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即使內容違反法律與政策的規定,也應視為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公文、證件、印章的制作權并未受到侵犯。雖然內容虛假會敗壞發證、發文單位的信譽與信用,但這與無制作權的人冒用武裝部隊名義制作虛假公文、證件、印章,對武裝部隊的信譽與信用的破壞是性質不同的。因此,本法規定,凡無制作權的人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則構成本罪。凡有制作權的人制作公文、證件、印章,即使內容虛假也不構成本罪。所謂變造是指對原來有效的公文證件印章用涂改、擦消、填充內容等手段非法改換其真實的行為。比如在有效的介紹信上模仿原來的筆跡增添內容等。涂改證件的有效日期,改動公文的簽發日期或單位,改變證件持有人的姓名、身份等等。所謂買賣,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將軍用公文、印章、證件出讓給他人的行為。買賣的對象即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偽造或變造的;既可以是自己依法占有或擁有的,也可以是從他人那里盜竊、詐騙、搶奪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的。不論其來自何處,亦不論其是否真假,只要買賣的屬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即可構成本罪。行為人以虛構的部隊名稱偽造公文、證件、印章進行犯罪活動,實施什么罪就定什么罪,不能以本罪論處。行為人如果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后并以此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或者進行其他詐騙犯罪的,屬手段牽連,對之應當擇一重罪一般是后者而從重論處,但構成犯罪卻不能構成他罪的,則應依本罪治罪科刑。本罪是選擇性罪名,犯罪的行為方式有三種,犯罪對象是三種。一個犯罪分子可能實施其中一種,也可能結合實行其中的幾種。例如,盜竊軍用公文以后進行變造、偽造公章并進而用以制造假證件、假印章的等。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其中的一種行為方式,侵犯了一種以上的犯罪對象,即構成本罪。但在確定具體罪名時,還應根據實施犯罪的具體行為方式和犯罪對象來定。如果行為人只是偽造了武裝部隊的公文,就定偽造武裝部隊公文罪;如果既偽造又變造了武裝部隊的證件,就定偽造、變造武裝部隊證件罪,但不實行并罰。(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 信天馗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