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是由出賣人承擔的,但是同時法律規定了幾種標的物交付之前買受人承擔風險的情形。
《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條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六百零六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百零七條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一、如何減少造成貨損的因素
1.從標簽角度上控制
在物流中,貨物種類五花八門,行業百態中都涉及到,如化工原料,服裝,食品,名貴產品,易碎易燃等。有時候單憑外表難以區分貨物的特征,以至不知道其卸貨要求,這種情況應當由始發站用專用的標簽標識,指導到達站的裝貨人員卸貨。雖然很多貨物出廠時已有如“易碎貨物”,“輕放勿壓”,但其分類不夠詳盡,應當增添更多的特殊標簽,如液體標識、向上標志、桶裝標志、豎放標識等,讓這些標簽能夠直觀反映貨物特征及裝載要求,同時要對始發站和到達站的裝卸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能看得懂標簽的意思。
2.裝卸貨物經驗
每個公司的貨物都有一定的規律性,雖然貨物種類五花八門,但多數貨比較固定,老員工接觸這些貨的時間長,更懂得如何去裝卸這些貨,由這些經驗更豐富的老員工帶領新員工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時也是對于老員工的一種肯定,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3.增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
在運輸或搬運、裝卸的過程中,很多情況稍微不留神,都會造成很多問題貨物,如進去港時沒檢查箱門,造成的丟貨的情況不在少數,貨物碼放時沒有遵循大不壓小,造成貨物損壞等,其實此種案例不在少數。因此我們要定期給員工進行培訓,增強其貨物安全意識,這樣才能為客戶的貨物保駕護航。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買賣合同交付風險由誰來承擔 買賣合同交付風險由誰來承擔 買賣合同交付風險由誰來承擔 買賣合同交付風險由誰來承擔 為你推薦 買賣合同交付的風險承擔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基本規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條【遲延交付標的物的風險負擔】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第六百零六條【路貨買賣中的標的物風險負擔】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七條【需要運輸的標的物風險負擔】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八條【買受人不收取標的物的風險負擔】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時起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九條【未交付單證、資料不影響風險轉移】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第六百一十條【出賣人根本違約的風險負擔】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一、根本違約法條有哪些,法律后果有什么呢根本違約法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它規定了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根本違約的后果有:1、宣告合同無效。2、交付替代物。 徐志輝律師 執業23年 資質認證 2023-02-02 買賣合同中貨物交付之前損壞的風險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在買賣合同中貨物交付之前損壞的風險一般由賣方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條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第六百零六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七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周紫薇律師 執業10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買賣合同交付的風險承擔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基本規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條【遲延交付標的物的風險負擔】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第六百零六條【路貨買賣中的標的物風險負擔】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七條【需要運輸的標的物風險負擔】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八條【買受人不收取標的物的風險負擔】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時起由買受人承擔。第六百零九條【未交付單證、資料不影響風險轉移】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第六百一十條【出賣人根本違約的風險負擔】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一、買賣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陳友聯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