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教師會一直續簽。合同制教師即為非編制教師,合同制教師是一種采用聘用制形式的短期性教師,其中聘任制教師、合同制教師雖然叫法不同,但是實質都是一樣的,都是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勞務關系的工作形式。成為合同制教師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成為合同制教師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成為合同制教師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有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3、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4、具有招聘學科及職位相應層次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教師合同簽訂一般簽幾年 教師合同制一般簽幾年 合同制教師會不會一直續簽呢 合同制教師可以一直續簽嗎 為你推薦 合同制教師會不會一直續簽呢 法律分析:合同制教師穩定性弱于編制老師,不出現重大教學事故正常情況下可以一直續簽,沒有被解聘的風險。第一種合同制教師跟在企業上班的性質一樣,他們是由學校直接招聘來的教師,工資參照在編教師發放,不影響職稱評定,但五險一金是按企業險繳納,而不是事業單位保險,目前來看,這一點主要是退休后養老金的領取額度相差較大。第二種合同制教師屬于勞務派遣類型,這種教師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被派遣到公立學校工作,他們和學校沒有任何關系。工資由教育局打到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發放。現在新型地政府購買服務教師也屬于這一種。第三種就是代課教師,很多人考教師沒考上,一般會選擇在公立學校代課,邊代課邊考試,這種工資一般都是學校自籌,好的學校能實現同工同酬,也給交五險一金,不過大部分學校是做不到這一點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張世峰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3-03-15 教師合同制一般簽幾年 法律分析:(1)聘用制教師是自2014年7月1日開始,國家人社部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簡稱《條例》實施后,招聘的教師。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2)人事代理教師屬于學校自招的,沒有人事管理權的特殊崗位教師。與“聘用制教師”有兩個明顯的區別。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練虎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合同制教師可以一直續簽嗎 合同制教師會一直續簽。合同制教師即為非編制教師,合同制教師是一種采用聘用制形式的短期性教師,其中聘任制教師、合同制教師雖然叫法不同,但是實質都是一樣的,都是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勞務關系的工作形式。合同制教師即非在編教師,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合同到期學校可以根據教師能力和具體崗位需求來決定是否續簽合同。成為合同制教師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有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3、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4、具有招聘學科及職位相應層次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此外,新聘用的合同制教師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合同內容主要包括聘用期限、雙方權利和義務、工資福利待遇及合同履行、續簽、變更、解除、終止等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王雨昕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