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券發行中的中介機構就是指為債券發行提供服務,溝通債券發行者與投資者的機構,債券中介機構主要包括承銷商、受托人、財產擔保人、律師等。債券交易市場中的中介機構可以包括兩類:一類是專營性證券機構;一類是兼營性證券機構。前者主要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后者主要包括允許兼營證券業務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哪些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公司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企業債券發行中的中介機構 企業債券發行中的中介機構有哪些? 為你推薦 公司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債券種類是公司債券可按債券有無擔保品、償還方式和發行形式等分為以下幾類:(一)依有無擔保品分:(1)有擔保品的債券,包括: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動產抵押公司債券。抵押信托公司債券,以其他債券或股票作為抵押品。(2)信用公司債券,它是單憑發行債券公司的信用,而沒有特定的抵押財產作為擔保品的公司債券。(二)依償還方法分:(1)一次還本公司 債券,又稱一般公司債券。(2)分期還本公司債券。(3)通知還本公司債券,即可在債券到期前,提前通知債權人還本的公司債券。(三)依發行方式分:(1)記名公司債券包括:本金記名公司債券;本息記名公司債券。(2)無記名公司債券。(3) 可調換公司債券,即可調換股票的公司債券。(4)息票公司債券,債券上附有息票,持票人可憑息票取得債券利息。此外,還有公司收益債券,即公司債債息的當期有 無足夠收益來發放的公司債券;贖還舊債 公司債券,即為收回已發債券而發行的債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劉朋飛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5-19 企業債券發行中的中介機構 企業債券發行中的中介機構就是債券中介機構債券中介機構是指那些為債券發行提供服務,溝通債券發行者與投資者的機構,債券中介機構主要包括承銷商、受托人、財產擔保人、律師等。一、債券中介機構的分類債券交易市場中的中介機構可以包括兩類:一類是專營性證券機構;一類是兼營性證券機構。前者主要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后者主要包括允許兼營證券業務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1.證券交易所2.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是美國法定的專門從事證券買賣業務的金融中介機構。在其他一些國家,也存在著類似機構,但在名稱上略有差異。它雖稱為銀行,但實際上并不能辦理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在債券交易市場上,它主要從事兩方面任務:作為經紀人代客買賣證券或作為自營商自行買賣證券。當然投資銀行的業務并不僅僅限于債券交易市場,它的首要職能是推銷新發行的證券。此外,它還可以為籌集資金的公司、企業提供籌資咨詢,或為尋找投資對象的投資者提供投資咨詢,并從中收取咨詢費。由于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活動集中在證券市場,風險性很大,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對于投資銀行類的機構的監督、管理,各國都有著詳細而嚴格的規定。3.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是日本的從事證券投資的專門機構,在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機構,不過名稱有所不同。證券公司在債券交易市場上的業務主要是兩種:一種是為獲取投資或投機利益,自營買賣有價證券,風險自負;一種是接受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買賣各種有價證券并收取手續費。此外,它還可以在債券發行市場上進行有價證券的募集承購和銷售活動。證券公司對于證券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和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隨著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和證券市場業務的擴大,各地經人民銀行批準也建立了證券公司。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是:承銷、推銷證券;自營買賣證券;代理買賣證券;證券投資信托;證券融資;證券的登記、簽證、待算點付、集中代保管、財務代理或代辦過戶;提供證券發行、投資等方面的咨詢;其他與證券有關的業務。4.允許兼營證券業務的銀行或非銀行信托機構這主要是指一些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等。它們在允許的范圍內,可以進行自營交易,也可以接受客戶委托,進行代理買賣。 顧子乾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11-29 哪些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法律分析:可以發行債券的公司是,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的上市公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李駿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