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補救措施:
1、第三人即權利人行使追認權;
2、無處分權人取得處分權。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一、善意取得的成立條件與效力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成立條件如下:
1、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不動產;
2、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或不動產無處分權;
3、受讓人在轉讓財產時必須善意;
4、受讓人必須支付合理的價格;
5、轉讓的動產或不動產已交付或登記。
善意取得的效果:
1、受讓人與原所有人之間的效力:受讓人直接取得受讓房地產或動產的所有權;
2、轉讓人與原所有人之間的效力:原所有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行使索賠權,索賠損失。
二、返還原物請求權訴訟適用時效是多久
返還原物請求權訴訟適用時效是兩年。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三、民法典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答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一)無權處分行為首先是財產處分權的欠缺。所謂財產處分權的欠缺,是指行為人在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情況下,而與第三人訂立處分他人財產權利的合同。無處分權(無權處分)主要包括兩種情形:其一是無所有權。以某物為合同標的卻沒有所有權,其權利暇疵是顯而易見的,如將他人之物出賣,以他人之物出租等都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二是處分權受到限制,這是在有所有權但所有權受限制的情況下實施的處分行為。如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等。處分財產的權利只能由享有處分權的人行使,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則構成對他人財產的侵害。即使是對共有財產享有共有權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處分其應有份額,不能擅自處分其他財產。(二)處分權人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了處分他人財產的行為。效力待定合同是指雖然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欠缺,但經有權人追認,可自始生效的合同。主體資格欠缺主要包括三種情形即行為能力的欠缺、代理權的欠缺及財產處分權的欠缺,前兩種情形都是行為人以財產權利人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財產處分權的欠缺,無權處分人須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訂合同。無權處分人如以財產權利人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則應作為無權代理合同處理。(三)無權處分行為必須是違反法律的行為。行為不具有違法性,不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如果某種處分行為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而行使的,具有合法性,就不能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如法院查封、拍賣、扣押當事人的財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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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補救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補救措施 效力待定合同是有效還是無效 為你推薦 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補救措施為進行追認,具體如下:一、限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合同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二、無權代理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三、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合同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劉智林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李耀偉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補救措施 法律分析:補救措施為進行追認,具體如下:一、限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合同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二、無權代理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三、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合同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鄭晶晶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