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作出的解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作出的涉及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的技術方案,包括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
第二條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二款所稱“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承擔其交付的其他技術開發任務;
(二)離職后一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職工就職工在職期間或者離職以后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約定確認。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律問題 為你推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作出的解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作出的涉及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的技術方案,包括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第二條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二款所稱“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包括:(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承擔其交付的其他技術開發任務;(二)離職后一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職工就職工在職期間或者離職以后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約定確認。 馮禮桉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技術合同的法院審理要點包括哪些? 技術合同的法院審理要點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就有關問題作出的解釋。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的開放、轉讓、咨詢或服務訂立的相互之間權利義務的合同,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同樣也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也能更好地保護技術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利益。一、技術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多少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萬分之五稅率。2、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3、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技術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就是圍繞著技術而展開的,比如說技術服務的起止時間和技術服務的價款及支付方式等。同時技術合同是需要承擔一定的印花稅的,一般是技術合同標的的萬分之三的,最高是不能夠超過技術合同的萬分之五稅率。二、勞務合同屬于技術合同嗎勞務合同不是技術合同。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系,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 王雨昕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2-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律知識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作出的解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作出的涉及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的技術方案,包括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第二條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二款所稱“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包括:(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承擔其交付的其他技術開發任務;(二)離職后一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職工就職工在職期間或者離職以后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約定確認。 謝瑩瑩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