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登記卡辦理流程:1、首先,辦理居住登記卡的來京人員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的流管站辦理,并非所有的流管站都能辦理,有居住地點的限制;2、然后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并且簽字貼照片;3、提交《暫住人口登記表》及證明材料;4、審核證明材料(審核后退回);5、人像采集,信息錄入;6、最后,打印居住登記卡。北京居住登記卡辦理材料如下: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2、證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3、申請人的在京住所證明:選擇自購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選擇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選擇寄宿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寄住、借住證明。(需同時提供房屋產權憑證,農村宅基地房屋無產權憑證的,提供戶主戶口簿)。選擇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綜上所述,持居住登記卡半年以后,可以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員需要在到期前一個月到辦卡流管站進行續期簽注,之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去辦理居住證了。【法律依據】:《北京市實施辦法》第六條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應當為來京人員提供暫住登記服務。第七條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北京登記卡怎么辦理 北京登記卡怎么辦理 北京登記卡怎么辦理 北京登記卡怎么辦理 為你推薦 北京居住登記卡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法律依據: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第七條規定: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第八條規定: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錢歐陽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如何辦理 可以通過“北京通”APP或者“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辦理。申請人須先在服務平臺注冊、登錄,進行網上申請,申請通過后,才可到所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委托的流管站現場辦理,只限本人申請,不能委托代辦。第一步:微信搜索“北京市居住證”關注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在底部菜單欄選擇“我要辦理”,點擊【居住登記卡】。第二步:實名認證。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業務前須進行實名認證,可在底部菜單欄選擇“我的”,點擊“個人中心”辦理。第三步:閱讀并確認《電子居住登記卡申領須知》。(提示:一個微信號只能綁定一個人的信息,綁定后無法更改。)第四步:閱讀申領指南。申領之前,請仔細閱讀居住登記卡申請指南,提前準備好所需材料。(提示:您可點擊查看需要拍攝的居住證明。)第五步:完成個人承諾。對個人承諾書的內容進行確認。第六步:拍攝身份證。完成個人承諾后,請上傳與注冊身份證號碼一致的二代身份證并確認身份信息。第七步:選擇居住類型。根據自己的實際居住類型拍攝在京住所憑證。第八步:完善個人信息。確認填寫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就業信息。提交完成后,可查看信息預覽確認無誤后即可提交申請。第九步:提交申請等待審核。第十步:查看審核結果。點擊“我的消息”查看審核結果,申請提交后,如果審核通過,您可在8個工作日內通過“北京通”APP查看居住登記卡;審核未通過的系統會有提示。辦理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2)證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3)申請人的在京住所證明:①選擇自購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②選擇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③選擇寄宿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寄住、借住證明。(需同時提供房屋產權憑證,農村宅基地房屋無產權憑證的,提供戶主戶口簿)。④選擇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法律依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等關于印發《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第二條 外地戶籍來京人員(以下簡稱來京人員)申報暫住登記,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以下簡稱《居住登記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適用本細則;來京人員應當配合公安機關或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以下簡稱流管站)工作人員,對《居住登記卡》或《居住證》持有人的登記信息進行核實,并配合證件使用部門對《居住登記卡》或《居住證》進行核驗。第五條 申報暫住登記應提供以下證件、證明:(一)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二)在京住所證明。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4.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三)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2-19 北京如何辦理居住登記卡 一、辦理條件外地戶籍來京人員自到達本市之日起3日內,應當到居住地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以下簡稱“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并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作為來京人員申報暫住登記的憑證。二、辦理材料來京人員應當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并提供以下證件、證明: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2、在京住所證明。(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4)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三、辦理流程來京人員在居住地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時,應當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提供證件、證明齊全的,當場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登記卡》自簽發或簽注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于期滿前30日內,持本人《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及相關證件、證明,到居住地流管站辦理簽注手續。【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第七條規定: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第八條規定: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覃永雄律師 執業29年 資質認證 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