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的租賃住房提取條件明確指出,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住住房,并且已經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方可通過租賃住房這一原因來提取住房公積金。值得注意的是,每個自然月內,每位申請人只能提取一次,而在整個自然年內,累計提取的金額上限為24000元。除了上述基本條件,辦理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這些材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件以及一張申請人名下的銀行借記卡。特別地,該借記卡的開戶行需限定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或招商銀行之一。如果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提取手續,申請人可以選擇委托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為辦理,但必須提交雙方的關系證明原件。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多個管理部,方便市民就近辦理相關業務。具體地點包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位于珠海市香洲區海濱北路8號5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斗門管理部,位于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中興北路50號(建行斗門支行二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欄管理部,位于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平沙鎮平沙二路1043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金灣管理部,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金海岸大道海華新村2號綜合樓(交行西區支行二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橫琴管理部,位于珠海市橫琴新區金融產業服務基地12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位于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鎮金峰中路193號美吉麗鼎通大廈1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