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材料清單
深圳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材料清單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2)與深圳市戶籍人員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原件。(3)初創企業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證明。(4)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若已辦理則無需提供)及相應的納稅證明。首次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時,補貼金額根據申請時實際吸納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后續年度申請,則依據凈增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補貼,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注冊之日起的第四年。如果是合伙創辦的企業,吸納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的統計中將不包括合伙人。如自主創業者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還需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授權委托證明書。
導讀(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2)與深圳市戶籍人員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原件。(3)初創企業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證明。(4)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若已辦理則無需提供)及相應的納稅證明。首次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時,補貼金額根據申請時實際吸納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后續年度申請,則依據凈增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補貼,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注冊之日起的第四年。如果是合伙創辦的企業,吸納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的統計中將不包括合伙人。如自主創業者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還需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授權委托證明書。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每年度申請一次。首次申請必須滿足初創企業與戶籍人員簽訂了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為其連續繳納了六個月以上社會保險的條件。申請時需填寫補貼申請表并提交如下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2)與深圳市戶籍人員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原件;(3)初創企業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證明;(4)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若已辦理則無需提供)及相應的納稅證明。首次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時,補貼金額根據申請時實際吸納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后續年度申請,則依據凈增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補貼,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注冊之日起的第四年。如果是合伙創辦的企業,吸納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的統計中將不包括合伙人。如自主創業者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還需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授權委托證明書。
深圳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材料清單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2)與深圳市戶籍人員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原件。(3)初創企業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證明。(4)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若已辦理則無需提供)及相應的納稅證明。首次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時,補貼金額根據申請時實際吸納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后續年度申請,則依據凈增的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數量發放補貼,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注冊之日起的第四年。如果是合伙創辦的企業,吸納深圳市戶籍就業人員的統計中將不包括合伙人。如自主創業者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還需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授權委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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