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怎么算
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怎么算
根據現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這與廣州市當前的最低工資標準相吻合。而繳存基數的上限則設定為24654元,即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依據其2017年的月平均工資來確定。計算工資時,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來進行。這意味著,任何非直接薪酬部分,如獎金、津貼等,都應計入工資總額中。對于2018年1月1日后新加入的員工,自第二個月開始便需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為該月的工資。而對于同年1月1日后轉入單位的員工,則從轉入當月開始繳納,基數為其轉入當月的工資。
導讀根據現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這與廣州市當前的最低工資標準相吻合。而繳存基數的上限則設定為24654元,即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依據其2017年的月平均工資來確定。計算工資時,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來進行。這意味著,任何非直接薪酬部分,如獎金、津貼等,都應計入工資總額中。對于2018年1月1日后新加入的員工,自第二個月開始便需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為該月的工資。而對于同年1月1日后轉入單位的員工,則從轉入當月開始繳納,基數為其轉入當月的工資。
2018年7月2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將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調整至2100元,此標準從2018年7月2日起生效。該通知還規定,2018至2019年度,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調整為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一調整旨在確保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實際工資水平保持一致。根據現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這與廣州市當前的最低工資標準相吻合。而繳存基數的上限則設定為24654元,即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依據其2017年的月平均工資來確定。計算工資時,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來進行。這意味著,任何非直接薪酬部分,如獎金、津貼等,都應計入工資總額中。對于2018年1月1日后新加入的員工,自第二個月開始便需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為該月的工資。而對于同年1月1日后轉入單位的員工,則從轉入當月開始繳納,基數為其轉入當月的工資。值得注意的是,職工的繳存基數若等于廣州市當前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則單位必須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經職工本人同意后,個人應繳的部分可以免繳。
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怎么算
根據現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這與廣州市當前的最低工資標準相吻合。而繳存基數的上限則設定為24654元,即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依據其2017年的月平均工資來確定。計算工資時,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來進行。這意味著,任何非直接薪酬部分,如獎金、津貼等,都應計入工資總額中。對于2018年1月1日后新加入的員工,自第二個月開始便需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為該月的工資。而對于同年1月1日后轉入單位的員工,則從轉入當月開始繳納,基數為其轉入當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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