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公布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公布
2019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保持了與去年的一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以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辦《上海市居住證》和申請積分。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外地高校畢業生應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通知單》分為兩聯,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用人單位需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如果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當年申請資格,并公開通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也需書面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果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征信管理平臺。
導讀2019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保持了與去年的一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以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辦《上海市居住證》和申請積分。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外地高校畢業生應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通知單》分為兩聯,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用人單位需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如果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當年申請資格,并公開通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也需書面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果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征信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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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了2019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詳細介紹了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和申請本市戶籍的辦法。2019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保持了與去年的一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以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辦《上海市居住證》和申請積分。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外地高校畢業生應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通知單》分為兩聯,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用人單位需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如果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當年申請資格,并公開通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也需書面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果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征信管理平臺。對已騙取的本市常住戶口或居住證,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注銷。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通知強調,各高校需做好相關政策和具體手續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同時提醒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核實其是否有申請本市戶籍的資格。各用人單位也需如實告知畢業生是否具備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申請本市戶籍的資格,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需完善服務措施,規范工作程序,全面嚴格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如有申報材料存疑或涉嫌造假,將組織專家評審鑒定。各相關單位需進一步完善管理,優化服務,優先滿足緊缺急需領域的用人需求,主要扶持承擔重大科技專項的關鍵性崗位。通知還詳細列出了2019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的緊缺專業目錄,包括種子生產與經營、園藝技術、植物保護、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航海技術等專業。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公布
2019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保持了與去年的一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以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辦《上海市居住證》和申請積分。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外地高校畢業生應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通知單》分為兩聯,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用人單位需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如果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當年申請資格,并公開通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也需書面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果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征信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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