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石柱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
重慶石柱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
禁放區域覆蓋了石柱縣城建成區,包括老街社區、新開路社區、橫街社區、正街社區等12個社區。此外,石柱城市規劃區內的禁放區域也劃定在萬安街道龍坪村龍王組和下路街道銀河社區。禁止在居民小區、商場、公共娛樂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國家機關辦公區域、重要軍事設施、通訊設施、文物保護單位等也禁止燃放。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同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放區域以外的地區,除非特定區域或場所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否則可以在這些地方燃放煙花爆竹。各有關單位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負責管理。
導讀禁放區域覆蓋了石柱縣城建成區,包括老街社區、新開路社區、橫街社區、正街社區等12個社區。此外,石柱城市規劃區內的禁放區域也劃定在萬安街道龍坪村龍王組和下路街道銀河社區。禁止在居民小區、商場、公共娛樂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國家機關辦公區域、重要軍事設施、通訊設施、文物保護單位等也禁止燃放。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同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放區域以外的地區,除非特定區域或場所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否則可以在這些地方燃放煙花爆竹。各有關單位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負責管理。
重慶石柱縣的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旨在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秩序。該規定明確劃分了禁放和限放區域。禁放區域覆蓋了石柱縣城建成區,包括老街社區、新開路社區、橫街社區、正街社區等12個社區。此外,石柱城市規劃區內的禁放區域也劃定在萬安街道龍坪村龍王組和下路街道銀河社區。禁止在居民小區、商場、公共娛樂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國家機關辦公區域、重要軍事設施、通訊設施、文物保護單位等也禁止燃放。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同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放區域以外的地區,除非特定區域或場所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否則可以在這些地方燃放煙花爆竹。各有關單位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負責管理。限制燃放區域則包括旗山區域,從風雨廊橋上行50米起至水佛橋止的臨河沿線,旗山廣場;城東區域,從濱河東街關門巖大橋上行150米起至雙慶大橋止的臨河沿線;城南區域,從濱河西街濱河曉月1號樓起至濱河曉月公園門球場止的臨河沿線。限制燃放時間主要集中在除夕至元宵節期間,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間禁止燃放。這一規定有助于合理安排煙花爆竹燃放時間,減少燃放對市民生活的影響。
重慶石柱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
禁放區域覆蓋了石柱縣城建成區,包括老街社區、新開路社區、橫街社區、正街社區等12個社區。此外,石柱城市規劃區內的禁放區域也劃定在萬安街道龍坪村龍王組和下路街道銀河社區。禁止在居民小區、商場、公共娛樂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國家機關辦公區域、重要軍事設施、通訊設施、文物保護單位等也禁止燃放。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同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放區域以外的地區,除非特定區域或場所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否則可以在這些地方燃放煙花爆竹。各有關單位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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