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辦法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辦法
根據辦法,每年將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進行表彰。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的激勵名額分別為不限、500個、1000個和5000個。名額分配根據各區實際情況而定。激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和資金補助。資金補助由各區財政每年安排,總額達6250萬元。市財政將按各區實際撥付的補助資金的50%進行經費補貼。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和初審工作。市、區財政部門確保激勵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導讀根據辦法,每年將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進行表彰。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的激勵名額分別為不限、500個、1000個和5000個。名額分配根據各區實際情況而定。激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和資金補助。資金補助由各區財政每年安排,總額達6250萬元。市財政將按各區實際撥付的補助資金的50%進行經費補貼。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和初審工作。市、區財政部門確保激勵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機制旨在提升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社會文明發展。依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激勵措施,旨在推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根據辦法,每年將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進行表彰。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的激勵名額分別為不限、500個、1000個和5000個。名額分配根據各區實際情況而定。激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和資金補助。資金補助由各區財政每年安排,總額達6250萬元。市財政將按各區實際撥付的補助資金的50%進行經費補貼。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和初審工作。市、區財政部門確保激勵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資金補助。例如,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經辦人可獲得1000元/人補助;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可獲得最高30萬元補助;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可獲得2000元補助;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可獲得1000元補助。激勵對象需通過街道辦事處申請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街道辦事處初審后,推薦上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官網公示,無異議則正式公布并實施激勵。任何單位或個人若發現激勵對象不符合規定,可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市、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需及時調查核實并糾正。若發現申報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追回補助資金,并向社會公開,同時納入深圳信用體系。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還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轄區激勵工作實施細則。該辦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辦法
根據辦法,每年將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進行表彰。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的激勵名額分別為不限、500個、1000個和5000個。名額分配根據各區實際情況而定。激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和資金補助。資金補助由各區財政每年安排,總額達6250萬元。市財政將按各區實際撥付的補助資金的50%進行經費補貼。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和初審工作。市、區財政部門確保激勵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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