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安徽省將執行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全省所有輕型汽車必須符合或嚴于《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階段標準要求。該標準旨在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減少機動車污染。自同日起,重型燃氣車也需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輕型汽車包括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N1類車輛,而重型燃氣車則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燃氣車。根據規定,在2019年7月1日前購買并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車主可在2019年10月1日前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各生產企業應提前規劃生產和進口計劃,銷售企業需在經營場所公示相關政策。要確認車輛是否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車主可以查看隨車的環保信息清單,并登錄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進行核實。目前,合肥市的車管所及其分所位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位于合肥市經開區方興大道與宿松路交口東南側;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瑤海車管分所,位于新站區文忠路與天水路交叉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蜀山車管分所,位于蜀山經濟開發區湖光路與仙霞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包河車管分所,位于合肥市包河工業區緯一路16號;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廬陽車管分所,位于合肥市廬陽產業園官塘路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