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的糾纏不休違反什么法律
離婚后男的糾纏不休違反什么法律
例如,若其采取嚴重暴力、威脅甚至騷擾等手段,妨礙前妻的日常生活,如強行闖入住所、跟蹤尾隨等,則可能被視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定義的尋釁滋事,面臨行政處罰。若此類行為導致女方身心受損,如造成輕傷及以上程度的傷害后果,那么男方將涉嫌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另外,男方若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途徑頻繁騷擾女方,影響其正常生活,則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與生活安寧權,女方可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導讀例如,若其采取嚴重暴力、威脅甚至騷擾等手段,妨礙前妻的日常生活,如強行闖入住所、跟蹤尾隨等,則可能被視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定義的尋釁滋事,面臨行政處罰。若此類行為導致女方身心受損,如造成輕傷及以上程度的傷害后果,那么男方將涉嫌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另外,男方若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途徑頻繁騷擾女方,影響其正常生活,則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與生活安寧權,女方可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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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男方對前妻的持續糾纏行為,可能構成多項違法行為。例如,若其采取嚴重暴力、威脅甚至騷擾等手段,妨礙前妻的日常生活,如強行闖入住所、跟蹤尾隨等,則可能被視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定義的尋釁滋事,面臨行政處罰。若此類行為導致女方身心受損,如造成輕傷及以上程度的傷害后果,那么男方將涉嫌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另外,男方若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途徑頻繁騷擾女方,影響其正常生活,則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與生活安寧權,女方可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離婚后男的糾纏不休違反什么法律
例如,若其采取嚴重暴力、威脅甚至騷擾等手段,妨礙前妻的日常生活,如強行闖入住所、跟蹤尾隨等,則可能被視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定義的尋釁滋事,面臨行政處罰。若此類行為導致女方身心受損,如造成輕傷及以上程度的傷害后果,那么男方將涉嫌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另外,男方若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途徑頻繁騷擾女方,影響其正常生活,則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與生活安寧權,女方可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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