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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相關法律,雇主在員工享有法定假期的情況下仍未安排休假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文規定了勞動者的休假權。因此,企業必須為處在法定節假日和周末的員工提供合理休假的機會。若未能做到這點,員工便有權利主張應得的加班薪資補償。具體的處理步驟如下:首先,建議員工與雇主嘗試溝通解決問題,包括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費。若無法達成共識,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由其督促雇主糾正錯誤。員工還可以選擇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尋求幫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然而需要強調的是,確保收集并保留有關考勤記錄以及工作安排記錄等關鍵證據,用以證實加班實情的存在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