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還不支付違約金怎么處理
開發商延期交房還不支付違約金怎么處理
如開發商逾時交付房屋,經催促后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義務,業主有權請求通過判決解除合約。若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數額作出規定,則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法律程序,按使用房屋期間政府機關公布的,或是由合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區同類型房屋租金水平來決定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導讀如開發商逾時交付房屋,經催促后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義務,業主有權請求通過判決解除合約。若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數額作出規定,則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法律程序,按使用房屋期間政府機關公布的,或是由合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區同類型房屋租金水平來決定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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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開發商逾期交房且拒付違約金,即構成合約違約爭議,業主可訴諸法庭尋求解決方案。如開發商逾時交付房屋,經催促后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義務,業主有權請求通過判決解除合約。若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數額作出規定,則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法律程序,按使用房屋期間政府機關公布的,或是由合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區同類型房屋租金水平來決定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開發商延期交房還不支付違約金怎么處理
如開發商逾時交付房屋,經催促后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義務,業主有權請求通過判決解除合約。若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數額作出規定,則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法律程序,按使用房屋期間政府機關公布的,或是由合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區同類型房屋租金水平來決定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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