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責任與補充責任為兩種對立的民事責任形式。按份責任涉及到多個責任人根據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比例,分別承受各自應負的責任。責任方僅需對其應當承擔的部分負有法律責任,超額義務無需承擔。而補充責任區分主責任人及輔助責任人。首先由主責任人承擔責任,若主責任人無法承擔或無法全數承擔,則由輔助責任人接手剩余部分。輔助責任人在承擔責任之后,通常享有向主責任人追償的權利。如在侵權賠償案件中,多個侵權者依據過失程度明確各自應承擔的賠償比例,此即為按份責任;而在安保義務人與侵權者的責任關系中,侵權者常為主責任人,未盡安保義務的一方可能承擔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