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設從正高級到員級5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評審標準包括思想品德、知識水平、專業能力、業績成果。品德上忠誠于教育,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知識上掌握基礎理論,把握現代理念,深厚任教學科理論知識,掌握學科發展動態,善于將新成果應用于實踐。
專業能力要求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創新改革教學方法,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能引領教學實踐,熟練運用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有很強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業績成果需豐富的經驗,勝任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獨特風格;推動教育改革,有威信;主持高水準科研項目,德育工作有成效,為學生成長提供指導;指導青年教師,促進專業發展;發表或出版專業論文、著作,具有學術價值。
過去職稱分為中學、中專、小學系列。中學系列有中學高級、一級、二級、三級,中專相當于大學副教授級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小學系列有高級、一級、二級、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