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夫妻共同債務
何謂夫妻共同債務
其一,由夫婦雙方共同簽署或其中一方事后認可所產生的債務。其二,在婚姻關系延續期間,配偶一方以個人名義背負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第三,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但經債權人舉證證實,確系用于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導讀其一,由夫婦雙方共同簽署或其中一方事后認可所產生的債務。其二,在婚姻關系延續期間,配偶一方以個人名義背負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第三,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但經債權人舉證證實,確系用于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作為民法領域中的重要概念,夫妻共同債務特指以下三種情形:其一,由夫婦雙方共同簽署或其中一方事后認可所產生的債務;其二,在婚姻關系延續期間,配偶一方以個人名義背負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第三,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但經債權人舉證證實,確系用于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何謂夫妻共同債務
其一,由夫婦雙方共同簽署或其中一方事后認可所產生的債務。其二,在婚姻關系延續期間,配偶一方以個人名義背負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第三,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但經債權人舉證證實,確系用于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