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承諾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盡管口頭協(xié)議是合同的一種形式,但它存在明顯的局限性。這類協(xié)議是指不通過書面方式,僅通過口頭達成的共識,通常情況下,它們是受法律保護的。與書面合同相比,口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某些類型的合同法律明確要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否則可能需要第三方證明或其他證據(jù)來支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如果法律有特定要求,那么必須遵循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第五十七條進一步指出,民事法律行為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除非依法行事或得到對方的同意,否則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口頭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