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違約責任的免責理由
何為違約責任的免責理由
1.法定免責事由,即法律明文規定且無需雙方約定便可援引之免責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素。2.約定免責事由,則是基于雙方契約形成的免責條款。相較于法定免責事由,約定免責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可抗力因素通常包含如下三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災或冰雹等;(2)政府行動,如土地征收或征用活動;以及(3)社會異常事件,譬如罷工或民眾騷亂等突發現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導讀1.法定免責事由,即法律明文規定且無需雙方約定便可援引之免責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素。2.約定免責事由,則是基于雙方契約形成的免責條款。相較于法定免責事由,約定免責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可抗力因素通常包含如下三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災或冰雹等;(2)政府行動,如土地征收或征用活動;以及(3)社會異常事件,譬如罷工或民眾騷亂等突發現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 法定免責事由,即法律明文規定且無需雙方約定便可援引之免責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素。2. 約定免責事由,則是基于雙方契約形成的免責條款。相較于法定免責事由,約定免責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可抗力因素通常包含如下三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災或冰雹等;(2)政府行動,如土地征收或征用活動;以及(3)社會異常事件,譬如罷工或民眾騷亂等突發現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何為違約責任的免責理由
1.法定免責事由,即法律明文規定且無需雙方約定便可援引之免責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素。2.約定免責事由,則是基于雙方契約形成的免責條款。相較于法定免責事由,約定免責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可抗力因素通常包含如下三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災或冰雹等;(2)政府行動,如土地征收或征用活動;以及(3)社會異常事件,譬如罷工或民眾騷亂等突發現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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