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交通事故的一般處理方式
交警對交通事故的一般處理方式
交管部門處理事故的程序如下:1.接警后,應迅速派遣警力前往現場,優先救援傷者并恢復交通秩序。2.事故警官須對現場展開詳細勘察,獲取證據,必要時可暫扣車輛,但需妥為保管,待核查之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導讀交管部門處理事故的程序如下:1.接警后,應迅速派遣警力前往現場,優先救援傷者并恢復交通秩序。2.事故警官須對現場展開詳細勘察,獲取證據,必要時可暫扣車輛,但需妥為保管,待核查之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交管部門處理事故的程序如下:1. 接警后,應迅速派遣警力前往現場,優先救援傷者并恢復交通秩序。2. 事故警官須對現場展開詳細勘察,獲取證據,必要時可暫扣車輛,但需妥為保管,待核查之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交警對交通事故的一般處理方式
交管部門處理事故的程序如下:1.接警后,應迅速派遣警力前往現場,優先救援傷者并恢復交通秩序。2.事故警官須對現場展開詳細勘察,獲取證據,必要時可暫扣車輛,但需妥為保管,待核查之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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