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探視權法律規定
離婚子女探視權法律規定
(一)管理被監護人財物。(二)代為行使民事權力并參與訴訟活動。(三)維護被監護人人身安全及財產權益。(四)施以教養照料被監護者。(五)對因被監護人行事所致損害負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做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導讀(一)管理被監護人財物。(二)代為行使民事權力并參與訴訟活動。(三)維護被監護人人身安全及財產權益。(四)施以教養照料被監護者。(五)對因被監護人行事所致損害負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做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126/wz/18336071952.jpg)
監護人之職責歸納于以下五大要項:(一)管理被監護人財物;(二)代為行使民事權力并參與訴訟活動;(三)維護被監護人人身安全及財產權益;(四)施以教養照料被監護者;(五)對因被監護人行事所致損害負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做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離婚子女探視權法律規定
(一)管理被監護人財物。(二)代為行使民事權力并參與訴訟活動。(三)維護被監護人人身安全及財產權益。(四)施以教養照料被監護者。(五)對因被監護人行事所致損害負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做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