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為兒媳購買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為兒媳購買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其次,若在子女婚后,父母為他們購買房產,此舉應被視作父母對子女及配偶雙方的贈予,在離婚時將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最后,若父母在子女婚后為他們購買房產,且有明確表示僅贈予自己的孩子,那么該房產便歸屬于子女一方,不屬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無需參與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導讀其次,若在子女婚后,父母為他們購買房產,此舉應被視作父母對子女及配偶雙方的贈予,在離婚時將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最后,若父母在子女婚后為他們購買房產,且有明確表示僅贈予自己的孩子,那么該房產便歸屬于子女一方,不屬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無需參與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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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父母在子女婚前行使購房資助行為,則應視為對自身孩子的個人贈予,與婚后另一半無關;其次,若在子女婚后,父母為他們購買房產,此舉應被視作父母對子女及配偶雙方的贈予,在離婚時將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最后,若父母在子女婚后為他們購買房產,且有明確表示僅贈予自己的孩子,那么該房產便歸屬于子女一方,不屬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無需參與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出資為兒媳購買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其次,若在子女婚后,父母為他們購買房產,此舉應被視作父母對子女及配偶雙方的贈予,在離婚時將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最后,若父母在子女婚后為他們購買房產,且有明確表示僅贈予自己的孩子,那么該房產便歸屬于子女一方,不屬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無需參與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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