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能單方處置嗎?
夫妻共同財產能單方處置嗎?
雙方無各方授權不得私自對共同財產進行交易,如一方在未獲得配偶同意情況下售賣共有房產且第三者已根據事實支付合理價格進行產權登記,則另一方要求購回該房產訴求將不受法律支持。反之,如擅自交易行為對配偶造成損失,離婚訴訟中可提出賠償要求,法院會予以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導讀雙方無各方授權不得私自對共同財產進行交易,如一方在未獲得配偶同意情況下售賣共有房產且第三者已根據事實支付合理價格進行產權登記,則另一方要求購回該房產訴求將不受法律支持。反之,如擅自交易行為對配偶造成損失,離婚訴訟中可提出賠償要求,法院會予以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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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無各方授權不得私自對共同財產進行交易,如一方在未獲得配偶同意情況下售賣共有房產且第三者已根據事實支付合理價格進行產權登記,則另一方要求購回該房產訴求將不受法律支持。反之,如擅自交易行為對配偶造成損失,離婚訴訟中可提出賠償要求,法院會予以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共同財產能單方處置嗎?
雙方無各方授權不得私自對共同財產進行交易,如一方在未獲得配偶同意情況下售賣共有房產且第三者已根據事實支付合理價格進行產權登記,則另一方要求購回該房產訴求將不受法律支持。反之,如擅自交易行為對配偶造成損失,離婚訴訟中可提出賠償要求,法院會予以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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