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證50年屆滿處理對策
房屋土地使用證50年屆滿處理對策
此收費標準應適當低于同類別地產的市場售價,大致相當于成本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至于申請延長期限,則不應超出30年。若政府決定回收用地及地面建筑,應對業主予以相應賠償。【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導讀此收費標準應適當低于同類別地產的市場售價,大致相當于成本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至于申請延長期限,則不應超出30年。若政府決定回收用地及地面建筑,應對業主予以相應賠償?!痉梢罁浚弧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當樓房產權證僅限5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可經由房主聯合申請延長權力期,須依照規定補繳地租;此收費標準應適當低于同類別地產的市場售價,大致相當于成本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至于申請延長期限,則不應超出30年;若政府決定回收用地及地面建筑,應對業主予以相應賠償?!痉梢罁俊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土地使用證50年屆滿處理對策
此收費標準應適當低于同類別地產的市場售價,大致相當于成本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至于申請延長期限,則不應超出30年。若政府決定回收用地及地面建筑,應對業主予以相應賠償?!痉梢罁?;《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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