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階段是區一級的人民政府委托開發公司對擬定拆遷區域進行摸底調查,根據調查情況評估是否拆遷,如何拆遷等。一旦到了這個階段,本區域內所有戶籍、房證都會被凍結。此階段拆遷指揮部已經成立,包括指揮長、政委、法律顧問及綜合組主任等骨干人員基本到位。工作人員聯合當地社區或村委進行入戶民意調查,主要是征求被拆遷人是否同意進行拆遷,隨后進行投票,同意率達到規定數后(一般為95%)即進入正式拆遷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標準,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第五十三條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