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錢在法庭上對方要求和解能和解嗎
勸錢在法庭上對方要求和解能和解嗎
《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判決宣判后在上訴期內調解成功,仍可出調解書取代法院判決書。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充分降低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決書、裁定書在上訴期內,屬于未生效法律文書,應該更多地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意見,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眾的感受與見解,因此民事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調解。
導讀《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判決宣判后在上訴期內調解成功,仍可出調解書取代法院判決書。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充分降低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決書、裁定書在上訴期內,屬于未生效法律文書,應該更多地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意見,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眾的感受與見解,因此民事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調解。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125/wz/18344403352.jpg)
能。《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判決宣判后在上訴期內調解成功,仍可出調解書取代法院判決書。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充分降低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決書、裁定書在上訴期內,屬于未生效法律文書,應該更多地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意見,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眾的感受與見解,因此民事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調解。
勸錢在法庭上對方要求和解能和解嗎
《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判決宣判后在上訴期內調解成功,仍可出調解書取代法院判決書。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充分降低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決書、裁定書在上訴期內,屬于未生效法律文書,應該更多地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意見,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眾的感受與見解,因此民事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調解。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