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資證明怎么寫?,
單位工資證明怎么寫?,
1.公司名稱與法定代表人。2.員工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3.員工所任職位。4.工資構成,包括各項具體金額。【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導讀1.公司名稱與法定代表人。2.員工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3.員工所任職位。4.工資構成,包括各項具體金額。【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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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資證明應載明以下要素:1.公司名稱與法定代表人;2.員工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3.員工所任職位;4.工資構成,包括各項具體金額。【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單位工資證明怎么寫?,
1.公司名稱與法定代表人。2.員工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3.員工所任職位。4.工資構成,包括各項具體金額。【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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