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縣乃超乃偉判了嗎
平羅縣乃超乃偉判了嗎
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作出(2008)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撤銷平羅縣人民法院(2006)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中對罪犯乃超乃偉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以被告人乃超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導讀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作出(2008)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撤銷平羅縣人民法院(2006)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中對罪犯乃超乃偉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以被告人乃超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這兩人被判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作出(2008)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撤銷平羅縣人民法院(2006)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中對罪犯乃超乃偉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以被告人乃超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平羅縣乃超乃偉判了嗎
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作出(2008)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撤銷平羅縣人民法院(2006)平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中對罪犯乃超乃偉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以被告人乃超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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