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的具體流程包括:申請人需依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此外,申請人需書面同意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提供的信息。若申請材料完整無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將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提供書面確認文件;若材料不全,則需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應補充的材料。對于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的公租房,面向特定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配租時,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的職工進行申請。申請公租房需滿足以下條件: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或現有住房面積未達規定標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需符合當地設定的標準;若申請人是外來務工人員,還需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或市、縣級政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經本級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